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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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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返回岗位时,每月向您支付80万韩元!

从2020年开始,将提供给工伤致残者的每月“返岗补贴”提高到45~80万韩元

工伤后返回岗位时,每月向您支付80万韩元!

从今年开始,工伤劳动者返回工作岗位时,向企业主支付的“返岗补贴”提高至最多每月80万韩元。
因此,因工伤导致1~3级残疾的劳动者返回岗位时每月将获得80万韩元补贴,因工伤导致4~9级残疾的劳动者返回岗位时每月将获得60万韩元补贴,因工伤导致10~12级残疾的劳动者返回岗位时每月将获得45万韩元补贴,最长可领取1年。


“返岗补贴”是一项为企业主提供工资补贴的制度,条件为,相应企业安排因工伤导致1~12级残疾的劳动者返回工作岗位,并保持雇佣6个月以上。


与此同时,雇佣劳动部和劳动福利公团为指导补贴制度、返回对口原职、咨询等,组织并运营了由产业灾害专家组成的“产业灾害支援团(支持者)”。
“返岗补贴”于2019年为1,500多名受工伤劳动者返聘企业主提供了48亿韩元的补贴,而“产业灾害支援团(支持者)”的经营机构咨询则达到了7,364次。


“返岗补贴”可以访问劳动福利公团分团(☏1588-0075)或邮寄申请,也可以通过“在线综合服务http://total.kcomwel.or.kr)”申请。


资料提供和咨询:雇佣劳动部产业灾害补偿政策科

TEL:044-202-7709


“扩大受工伤劳动者替代用工补贴对象范围”

补贴对象从现有的20人以下扩大到5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

“산재노동자

劳动福利公团从今年开始,在受工伤的产业劳动者的治疗期间,向招聘替代用工的企业支付替代用工补贴,支付对象企业范围从现有的20人以下扩大到50人以下。


受工伤劳动者替代用工补贴是指在受工伤劳动者疗养期间雇佣替代劳动者和原职返岗的受工伤劳动者分别达30天以上时,向相应企业支付替代用工工资的50%(每月最高60万韩元),最多支付6个月的制度。


2019年的受工伤劳动者替代用工补贴支付了27亿韩元,受工伤劳动者的雇用维持率为76%,新雇用的替代用工52%也保持受雇,从而减轻了企业主的人工成本负担,恢复稳定的工作岗位,同时创造了新的工作岗位。


从今年开始,对象扩大到50人以下的发生了产业灾害的企业,占产业灾害发生企业的约70%以上,有望在促进小型营业机构的受工伤劳动者原职返岗,减轻企业主的人工成本负担方面发挥巨大作用。


资料提供及咨询:劳动福利公团职业康复部

TEL. 052-704-7585